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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一百四十二章 甜蜜的朝圣
相信布里奇也听得到。



“你会娶我吗?”



“我会好好爱你。”



“我会嫁给你。我向盖亚发誓。”桃乐丝说。“我会说服阿普顿,用任何办法我都在所不惜。”



绿茵中,她的爱人捧起少女的面颊,用一种动人的口吻叹息道:“你的眼睛。”他使他们四目相对。“你的眼睛在天上,每个夜晚我都能看见——最亮的那颗星星。宝贝儿,告诉我,那是什么星?”



“启明星。”



他轻轻吻上她的眼皮。“现在我得到一颗星星了。”



“启明星还挂在天上呢。”桃乐丝一边笑一边躲。认识布里奇已有半月,是在威尼华兹的集市上。城里的集市比篝火镇壮观许多,桃乐丝在街上遇到了布里奇。他一眼认出她是篝火镇木匠的女儿,是他家乡的女孩。自那以后他们经常在这里幽会,很快便如情人一般亲昵。但她感到今夜是不同的。



钟声在耳边响起。她的肩膀颤栗不已,不知因为恐惧还是兴奋。“已经很晚了。”



“是啊,大街上都没人了。”布里奇说,“只有河上还有人。那也许是人罢,谁在乎呢?”



“我弟弟还没回家。”她尽力想些无关的事来平复激动。



“他被水上的妖精抓走了。”没有任何用处。布里奇的手掌牵引她的意识,桃乐丝不止是肩膀颤抖了,她浑身都在颤栗,似乎血管里流淌的不是鲜血,而是电流。



“他会不会遇到危险?”她迷茫地问。



“也许会。”男人轻轻触摸她,“你要去找他吗?”



“我得去找他。”



“你不能去。你也遇到危险了,而且比那小鬼危急得多。”



对女人而言,世界上再没有比爱情更危险的陷阱。桃乐丝忘却了当修女的愿望,修女是不能结婚的。我宁愿一头扎进充满油漆味的陷阱里。什么嫁妆,什么未来,她都忘记了。她知道自己这辈子也不可能戴着方帽迈入盖亚的修道院了,就算是去,也是以浅信徒的身份。她永远失去了侍奉盖亚的机会。



但相对的,我会住在有壁炉和茉莉花的屋子里。桃乐丝不怀疑自己会有这样的未来,她不是为了财富而向某人献身,她会用自己的双手来实现。布里奇也并非富贵人家。这就是我的神祇,她想,今夜是如此甜蜜的朝圣。



威尼华兹是大城市,而篝火镇却不同。她感到自己的幻想在夜色下开始沿着前所未有的道路驰骋。威尼华兹又大又寒冷,紧靠着四叶森林,远比不上永青之脉的篝火镇。他们可以在小镇拥有自己的店铺,在篝火前喝没卖出去的葡萄酒。这里有的是葡萄。



……



“明天晚上,到‘糟糕的布林兹’门外等我。”布里奇说,“我会跟苏珊娜解释,为什么一定要在篝火镇待三天。”



桃乐丝还没说话,不远处的街道突然疾驰过一辆马车。她一下寒毛直竖,躲入布里奇的怀抱中。透过灌木丛的浓密宽叶,桃乐丝认出那正是白天从桥上行过、被簇拥在人群中的马车。她意识到那位与她同年出生的伯爵小姐就坐在马车里。



贵族小姐有一院子的矢车菊,可没有一个爱她的人。在我享受甜美的拥抱时,她只能坐着马车在我面前仓皇离开,远远离开。



“你怎么啦,桃乐丝?”男人问。



“我的耳环不见了。”她撒了个谎。



布里奇不觉可惜,“一个铁环而已,我的货物里有更好看的,要多少有多少。”



现在,我什么都有了。“我们走吧,明晚再见。”她慢慢直起腰。



魔法投影实现了壁炉和玻璃,但它们都用不着了。炎之月的气候温和,布里奇更是她的一切。她不知道这样的日子会持续多久,但她知道美梦终有醒时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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