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里的资本,大举进去兔家的稀土产业,同时对兔家大量的稀土企业做到了隐蔽掌控。
比如,倭国一家叫做昭和电工的企业,他们也是倭国三大稀土公司之一。
这家公司就在九十年代,利用兔家招商引资的机会,跟兔家的包钢稀土、倭国东海贸易株式会社、中冶金进出口总公司,联合成立了一家“包头昭和稀土高新材料技术有限公司”。
几个股东在这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分别是:昭和电工持股60%,包钢稀土持股30%,倭国东海株式会社持股5%,中冶金持股5%。
从持股比例上,一眼就能看的出来,这其实就是一家,处于倭国资本绝对控制之下的公司。
倭国资本只是利用了包钢稀土的开采生产加工权,利用了中冶金的稀土出口权,然后堂而皇之的将兔家的稀土,大量的往倭国搬运。 https://www./files/article/html/82866/82866165/25049193.html www.。wap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