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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696章 往事烟云
看着信封上的字,笔锋丰厚遒美,腴润沉稳;横细竖粗,对比强烈。



结体严谨致密,紧凑规整,平稳匀称。笔力劲健,形态多姿,风流倜傥,沉着而畅展。



不过细看之下,倒是有之前所见亲笔的影子。



赵轩长长的舒了一口气,他听过太多人说起自己的爷爷,朱五爷,外公说或是沈福、吴老、秦老等,



无论是谁提及爷爷,智慧、大气这两个词都不会遗漏。



平复心情,他打开了信笺,看到前面的内容,他都懵了,好像和别人形容的爷爷不一样。



‘敬亭,你个活王八还好吧?告诉你一个好消息,兄弟我终于自由了,很意外吧。



窝头吃够了,萝卜缨子见着都想吐,就在刚刚,一碗三寸膘的红烧肉,再加一壶烧酒,微熏添墨给你写信。



自今始,九天之高非如心浩,万里河山其志在小!



好了,跟你扯这些文绉绉的,你也听不懂,只是告诉你一声,如果还想着回来,那就回来,



没事,有我在,看那帮王八蛋谁敢动你。



……’



接着说的就比较琐碎,家里的情况云云,还说他要当家主了,其实他不想当,天天端着架子很累等等。



底下的署名,则是龙飞凤舞的李云天三个字。



可以看得出,自己爷爷和万春的感情应该很不错,否则也不会扯这么多。



见他轻折起信纸,万春笑着道:“是不是和他人所说的四爷不同?”



赵轩笑着摇头道:“我现在终于明白,为何他们说起我爷爷时,都会加上一句性情中人。”



万春突然哈哈大笑起来,笑得很夸张,以至于连眼泪都笑了出来。



好一会笑止道:“你爷爷什么都好,就是老喜欢给人起外号,你晓得朱向钧吧。”



见赵轩面上愕然,万春紧接着道:“就是朱老五。”



见赵轩了然,这才接着道:“因为那老小子练得是铁砂掌,所以你爷爷叫他无尾熊,当时还有一个练铁布杉的,你爷爷叫他乌龟壳。”



“爸,我怎么没听过您说这些?”万兴安对这些还真的不知晓。



万春将信放下盒中,这才叹息道:“我都写下来了,我活着你没必要知道,我死后你看到也就明白了。”



目光中带着追忆,万春接着道:



“小轩,你爷爷救了多少人,估计他自己都不记得了。



那个年代苦啊,六十年代那场饥荒……”



……



第二天,赵轩起床后,因为有院子,他就有些手痒,看了眼四周,拳法出手。



昨晚,四人聊的很多很杂。



他听到了一个不一样的李云天,不过转念一想,似乎那才是真实的,有血有肉,有愤怒有悲欢的李云天。



依旧是那么的豪放大气,那么的不拘一格,他甚至想着,与这样的人为友,那么人生将会是多么的痛快。



总会有一种人,让你有如沐春风之感。



在回忆过往时,会觉得花是红的,风是暖的,而天气总是晴的。



万春与爷爷的相识并不复杂,就是偶然相遇的两人,相互看着不服气,不停的较劲,就这样成了好友。



饥荒之年,万春一家只剩下他一人,是爷爷拉着他挺过来的。



接着又是动荡的十年,万春家的成分不好,他就在爷爷两根金鱼的资助下,当先逃了。



至于说为什么来到了和田,那是因为万春祖上就是清时期的督玉官,自小他对玉石也颇为了解。



他成了一名挑玉工,从山里往外挑玉石。



山陡路滑,高处常年积雪,工作非常危险,一脚不慎滚下山,死才是最好的结局,残了则更是痛苦。



就因为如此,也没人再在意他的身份。



经济复苏时,将两根金鱼卖掉,他开始自己经营玉石,从小到大,从收购到包玉山,



手里有了闲钱之后,他又从当初收他金条之人手里,花高价将两根金鱼又买了回来,一直珍藏至今。



自此一直没有回中原之地,爷爷的死,他是隔了两年才知晓。



至于说他为什么不回去,他没说,赵轩也没有问。



万春同样起得早,他就站在门边上,面含微笑的看着赵轩打拳。



拳脚带风,这孩子显然是个肯刻苦的人。



“老四,我又输了啊,娘的,这教育敢情不是靠后天努力,难道是血脉相传的不成。”



他没有打扰赵轩,而是转身来到了二进最右边的一个房间,掏出钥匙打开。



这是家里的禁地,就连他妻子过世之前,也不能进来,



之前儿孙还会问,被熊了几次之后,现在没人问了。<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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