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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九十四章 江湖二3
柳柊仔细检查李开乐的根骨,他发现李开乐虽然身体弱,但却是练武的奇才。



若李开乐从小练武而不是读书,身体早就会因为内力的滋润而变得强健了。



武功绝对比李寻欢还要高。



只可惜了,李开乐被读书耽搁了啊。



他现在根骨已经定型,开始修炼长春功,是无法修炼到大成了。



但长春功能滋养他的身体,让他能够长命百岁。



李开乐啊了一声:“修炼?可我不喜欢练武。”



李开乐被李父教育得是彻底的文人思想,看不起武夫。



小时候李寻欢拉着他学武,就被他拒绝了。



柳柊:“不用练武技,只修炼内功。这内功有着滋养身体的功效。”



李开乐:“就如同五禽戏吗?”



柳柊点头。



李开乐同意了跟柳柊学习修炼内功。



柳柊将长春功的内功心法教授给李开乐。



李开乐不愧是探花郎,只一遍就记住了。



在脑海中翻看了几遍后,便理解了一大半。



开始修炼后,进度虽然不及柳柊,但也能够赶得上巫行云的修炼速度了。



而自从他能自行修炼长春功后,身体就更好了,也不需要柳柊在李园继续待着。



柳柊决定回林家了。



李寻欢十分不舍,当然他不舍的对象是林诗音,不是柳柊。



自家弟弟都要走了,林诗音自然也不可能继续留在李园。



李寻欢哀怨脸,让李父气不打一处来。



“看你这没出息的样子!”李父道,“你给我参加科考去。等你考中状元,我就去林家帮你提亲,让你娶诗音。”



李寻欢瞬间支棱起来了:“爹,一言为定。”



李父:“滚!”



李寻欢滚了。



他去寻找自己心爱的表妹。



李寻欢拉着林诗音的手,向林诗音保证,自己一定考上状元,到时候十里红妆迎娶林诗音。



柳柊在一旁撇嘴。



李寻欢立下的这个flag别想实现了。



皇帝可不会让他当状元,探花的帽子已经给他预定好了。



李寻欢当不了状元就娶不了自家姐姐吧?



那正好。



他还不想将姐姐嫁给李寻欢呢。



谁知道这家伙还会不会来一个将妻子让给好兄弟。



要是他真敢这么干,柳柊绝对打爆他的狗头。、



不过,现在李父和李大哥都活着,绝对不会允许李寻欢弄这么一出。



否则,这两人会先打断李寻欢的狗腿。



李寻欢拉着林诗音的小手,舍不得放下,他道:“晚上有灯会,我们一起去逛灯会吧。”



林诗音红着脸点头。



柳柊插入进来:“我也要去。”



他要做个熊孩子,做个闪亮的大灯泡,能破坏两人独处就破坏两人独处。



不能让林诗音对李寻欢的感情再增加了,以免以后分离两人的时候,林诗音太难过。



林诗音十分宠爱弟弟,虽然想跟表哥两个人独处,但弟弟提出来想去了,她不会拒绝。



林诗音柔柔地应道:“好,我们一起去。”



李寻欢在一旁憋闷不已。



小表弟一点儿都不可爱,怎么一点儿眼色都没有。



柳柊:“呵呵。”



吃过晚饭,李寻欢便带着林诗音和柳柊出门了。



林诗音是大家闺秀,因此头上戴着帷帽,遮住自己的面容。



但只看她的身姿,也能看出这是一个美人,吸引了不少人的视线。



一个十岁左右的女孩子在人群中羡慕嫉妒地盯着林诗音,准确地说,是盯着林诗音身上的衣服和首饰。



她一副恨不能将林诗音的衣服和首饰拔下来,穿到自己身上的样子。



柳柊感觉到这股恶意的视线,转头看过去,发现只是一个小女孩,便收回了视线,没有将其放在心上。



殊不知他这种无视的态度让小女孩最为生气,牢牢将柳柊记住了。



女孩儿心中发誓,若是有机会,她一定要报复回去,让那个少年跪在她的脚边舔她的脚指头。



柳柊跟着李寻欢和林诗音来到一处猜谜赢花灯之前。



身为未来的探花郎,李寻欢的才华那是不用说的。



这些谜语对于他来说毫无难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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