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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第四十二章 黑心鬼
五天后。



陈家。



佘美兰面色阴沉,一巴掌拍在桌上,桌上壶碗乱颤叮当作响。语气里不自觉地带了三分杀气,昔日九龙城寨女当家的风范,险些藏匿不住。



“欺人太甚!真当我们好欺负!如果是在以前,我现在就召集人马,今天晚上就烧他的房子杀他全家!”



陈剑辉也是面沉似水,蒲扇不住摇晃:“这么做摆明是要赶尽杀绝,简直丧心病狂。干脆入禀法院,和他对簿公堂!我就不相信,这个世上没有公道。”



严少筠神情沮丧:“我也没想到,居然会闹成这样。”



陈彦祖在旁安慰:“这种贱人做什么都不奇怪。我其实一直在都在想,他会耍什么手段,没想到是用这招。”



问题出在庄天就,和他买断的债务身上。



本来杜展鹏答应支付尾款,可是今天早上罗乐儿突然打电话过来,告知情况有变。



不是杜展鹏不愿意付钱,是庄天就找了律师出面给罗乐儿下通牒。



律师拿了那份买断债务的合同副本来,宣称杜志辉案件律师费的百分之九十,应该拿来偿还债务。



由于杜展鹏一开始已经付了百分之十做定金,所以尾款理应归庄先生所有,要求马上转入庄先生指定账户。



最为可恶的是,这百分之九十指的不是严少筠的二十万,而是全部律师费,连罗乐儿佣金也包含在内。



至于说一开始的定金够不够罗乐儿佣金,就不在庄天就考虑范围。律师话里话外还在暗示罗乐儿,严少筠能拿到这百分之十也是因为庄先生心情好,否则一毛钱都不给。



大家都是律师,靠介绍生意吃饭。如果不想赚不到钱,又在行里混不下去,最好就不要再帮严少筠。



要是罗乐儿起诉严少筠讨要应得分红,这名律师不但帮着介绍大律师,还会介绍几个大客户给罗乐儿认识。



庄天就找的律师当然不一般,行内名气、地位远在罗乐儿之上。这么个人出来做这样的事,简直是以大欺小。



大石压死螃蟹。



罗乐儿既没有道理,也没有资格和对方抗辩。一番简单交锋下来,除了按对方的安排走也没有其他办法。



律师离开后,罗乐儿就把电话打过来。



先是骂了一顿庄天就,跟着就开始大骂陈彦祖,声称只要沾上他就没好事。好在还有自己老板的饭局,这次佣金的损失,会从那单生意里要回来。最后提醒陈彦祖,和老板的那笔生意最好不要让庄天就知道,否则很可能旧事重演一分钱拿不到。



庄天就摆明是故意的。



虽然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是谁都知道的道理,但是偿还的方式并不是债权人单方面决定。



按照港岛法律,严少筠完全可以宣布个人破产。在深水埗过四到八年苦日子,之后就无债一身轻,再出来挂牌营业打官司。



又或者向法院提出“个人自愿安排”偿还方式,在司法机构见证下,和庄天就就债务偿还期限、利率进行协商。



庄天就找的律师当然也知道这些,之所以坚持这种极限压榨,就是吃定这两条路,严少筠哪条都不会走。



只要严少筠宣布個人破产,庄天就就能让大律师公会把她除名。



没了大律师身份的严少筠,就是个普通女人,对付起来就比较容易,也不会有太严重后果。



如果走第二条路,对方肯定会百般刁难。所提出的期限和利率,必然难以接受。直到严少筠向庄天就屈服为止。



那名律师甚至让罗乐儿给严少筠带口信,庄先生想在沙捞越投资搞度假屋,这段时间在那边考察。如果秦太太肯飞过去和庄先生面谈,一切有的商量。



这样的话都说出来,见面之后会发生什么不问可知。



庄天就这么做,除了让严少筠难受以外,更是剥夺她翻身的机会。



原本的打算里,杜展鹏尾款到手以后,严少筠就可以租一个办公楼,正式经营律师行。



有了自己的律师行,就有了翻身的基础。



秦伟明期指亏空,挪了庄天就的三百万买楼款去填,之后四处借贷,又骗严少筠签字,用严家的家产抵押。



确定把严少筠榨干之后才跑路。



庄天就从银行买下全部债务,找了专业的会计师计算,严少筠需要偿还的债务总计是五百三十万。



采用接官司的方式还债,即便每个官司都可以收二十万,也要近三十个官司才可以把这笔债务补上。



这个可能性显然不高。



杜志辉犯了谋杀罪,杜展鹏又愿意花钱,才可以收二十万。



大多数杀人犯是拿不出那么多钱的。还有那么多大律师等着抢生意,十年也未必能接到足够的案子。想赚大钱,还是得走律师行经营路线。



大律师提供法律服务、事务律师做非讼,师爷出去拉生意,多点开花财源广进,才有机会还钱。如果接到几个大单或者找到大公司合作,就可以咸鱼翻身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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