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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迷踪谍影》 第133章 赶赴荡口
情了了,三爷在无锡城里,大摆酒宴三天三夜,来给孟爷赔罪!”



“好,好。”



孟绍原随口敷衍着。



一会还有事,所以只有饭菜,没有酒。



孟绍原吃了几口菜,忽然问道:“朋友,贵姓大名?”



“不敢,小姓米,米子朗!”



名字蛮怪的。



其实这个米子朗,孟绍原认识。



那天,他被绑到船上,薛三枪让手下出去的时候,离薛三枪最近,但却第一个出去的,就是他!



孟绍原慢吞吞的说了一句:“米兄昨天和媳妇过的挺开心啊。”



米子朗一惊:“你,你怎么知道的?”



他是薛三枪的亲信,所以薛三枪特别给他娶了一个媳妇,平时里单独有一艘船当成自己的家。



问题是,这个姓孟的怎么会知道啊?



这还不容易?



孟绍原觉得心里好笑。



你看看你身边的人,一个个穿的肮里肮脏,邋里邋遢,浑身油污,一身的鱼腥气。



只有你,穿的干干净净的,就连袖口那块补丁,也明显是刚补上去的。



还有你的指甲。



水上讨生活的,个人卫生细节从不在乎,经常要杀鱼,因此指甲常不修剪不说,而且指甲缝里藏污纳后。



可再看看你,指甲刚刚修过,缝隙里一点肮脏东西都没有。



说明你是个很注重个人卫生的人。



当土匪,风里来雨里去,刀头舔血,谁会在乎这些?



衣服破了,还会细心补好?



说身边没个女人谁信啊?



当然,最最重要的是,你脖子右侧上部有个红印子……那是,女人用力嗅出来的……



这种印子,非要两三天才能消掉。



米子朗又哪里会想到这些。



孟绍原神神秘秘一笑:“我会看相,而且特别的准。”



米子朗恍然大悟,更无怀疑:“孟爷,得麻烦请您看看我的运势怎么样?”



孟绍原装模作样,上下看了好大一会,这才缓缓说道:“米兄,你这面相,虽然偶有小厄,然而日后必然是大富大贵,前途不可限量啊。”



米子朗听的喜不自胜。



孟绍原有句话还没有告诉他:



爱干净,有家室的男人,往往不是特别勇敢。再加上那天,薛三枪一说离开,你第一个就开溜,那说明你胆怯,不想惹事。



这样性格的人,其实并不适合当土匪。



孟绍原很好奇他是怎么当上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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