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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文 1413:真是捡芝麻丢西瓜!(3更)
用后世的时髦话说,韩瑾此时是“心里慌的一比”。



这个觉可睡不踏实了。



仔细想想,她也确实没害过夏晓兰,就是李雍问起,她把夏晓兰老家在豫南乡下的事说了。



如果说起了坏心思的,那也是李雍和项莉——对,绝对不能和那俩人搅合在一起,今晚宋小姐主要就是生李雍和项莉的气,她只是刚好被台风尾扫到!



韩瑾已经做了决断。



看陈庆皱着眉,她撒娇道:



“好啦好啦,我就是爱吃醋一点,对她又没有恶意,大不了以后我离她远远的咯。你别在心里笑话我没骨气,讨好宋小姐是家里让我做的,我就算知道了夏晓兰有深厚背景,也不会厚着脸皮去接近她的,你放心!”



陈庆是不放心。



看来以后这种聚会,他应该跟着韩瑾去几次,避免韩瑾利用晓兰打什么歪主意。



……



多少人为夏晓兰睡不着觉,夏晓兰都不会受影响的。



这点心理素质都没有,她还当啥夏总?



夏晓兰一直睡得很香。



人家温曼妮和克劳斯决定重新开始,夏晓兰就不厚着脸皮上门借宿了,电灯泡的感受,谁当谁知道!



克劳斯第二天中午有手术,告诉夏晓兰可以早上8点10点期间上门找他,两人一起去见克劳斯替夏晓兰约到的相关专家埃默森教授。



夏晓兰在酒店住了一晚,第二天早上如约而至。



在纽约某间实验室,见到了埃默森教授:



“dna技术是很前沿的,一两句话和你说不出清楚,所以才叫你跑一趟。”



这个夏晓兰能理解,现在是1986年,别看后世狗血剧里经常搞什么dna亲子鉴定好像很简单,喝过水的杯子,发梳上带毛囊的头发都能验,那是多少年后的事了。



dna检测技术,在80年代刚开始用于刑侦。



1985年,也就是去年,才首次应用dna分型技术,对一起英国一名纠纷案成功进行了亲子鉴定,今年则首次将技术用于一起**案调查中,从数千人中查找秉认定了犯罪嫌疑人。



吉姆自称是行业内最棒的侦探,他也耳闻过夏晓兰说的dna鉴定,但这技术到底能做到哪一步,吉姆也是说不清楚的,所以夏晓兰才需要埃默森教授。



埃默森教授的说法让夏晓兰很是失望:



“说到底,dna鉴定技术是将两份样本进行比对,但一具19年前死于火灾的尸体,很难提取到能做比对的足量细胞……这是比较严谨的官方说法,如果以私人关系来说,我会告诉你们根本不可能。”



埃默森教授觉得夏晓兰的想法很不错。



或许将来有一天技术进步,能做到夏晓兰说的,但绝不是现在。



埃默森夸她有前瞻性,夏晓兰也不会高兴。



埃默森教授想了想,“你为什么要执著于dna鉴定呢,这项技术我个人认为仍然存在误差,如果只是要想知道死者是谁,可以选择颅骨复原术。”



夏晓兰都想拍自己脑袋,她被后世的思维误导了,在没有dna鉴定技术前,警察怎么确定一些无名死者的身份?除了牙齿记录,还有颅骨复原术啊!



“埃默森教授,您真是帮了我大忙,太谢谢您了。”



埃默森教授点头。



人家也没有太多时间可以闲扯,克劳斯也要赶着去医院给预约好的病人做手术。



“你可能需要ie的帮助,你自己去律所找她没问题吗?”



绕来绕去,又绕到了温曼妮的手里。



夏晓兰可以花钱雇佣吉姆去查徐仲易的下落,那个高度疑似徐仲易的尸体,她却没办法直接挖出来做颅骨复原术,这在美国是犯法的,夏晓兰必须走程序——



“这个要求只能由直系亲属提出来,你必须要把事情告诉徐仲易的母亲,我知道这对你来说很艰难,你考虑清楚。”



温曼妮能给夏晓兰提供专业的建议,是否采纳就要看夏晓兰的想法。



简单的寻人委托,变成了黑帮抢劫杀人毁尸的恶性案件,的确也超过了温曼妮的意料。



难道怪吉姆太有本事,不该把那具19年前的无名男尸翻出来,让夏晓兰现在进退两难?



不,吉姆做的事是对的,难以选择并不是夏晓兰的理智,而是情感:



“让我再想一想吧。”



能有崔意如和徐长乐的消息就好了。



就算鉴定出来那具尸体是徐仲易,于奶奶还有儿媳和孙子活着,于奶奶也能撑过去吧?



夏晓兰决定做两手准备,再多给吉姆一些时间。



离开律所,夏晓兰前往了徐竟和马海新租的公寓。



项莉为什么找不到他俩?



这两人完全与世隔绝了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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